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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某等操纵长春燃气被证监会处罚股民可索赔,正威新材索赔案持续推进

  • 房产
  • 2025-01-17 13:4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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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4月27日,证监会对吕美庆等操纵长春燃气(维权)(600333)案作出行政处罚。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提示,如果投资者因此次操纵违法行为受损,目前已可发起索赔。

  上述提及的处罚信息显示,经查明,吕美庆、周学良、黄亮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2017年2月8日至2月27日期间,当事人控制、使用“周某平”“曹某明”“陈某”“陈某芳”“侯某”“黄某琴”“季某忠”“林某佳”“罗某君”“骆某”“倪某华”“潘某红”“王某炜”“王某江”“吴某苹”“严某军”“朱某新”“陆某”(股东代码为E03××××075、060××××426)等18个证券账户(以下简称账户组),利用持股优势、资金优势,通过连续大量交易“长春燃气”,并在其控制的证券账户之间大量交易“长春燃气”,操纵“长春燃气”价格。

  操纵期间,“长春燃气”价格从7.64元(统计期间前一日收盘价)上升至8.96元,涨幅17.28%,偏离上证综指15.21%(同期上证综指上涨2.07%),期间最高涨幅29.06%,振幅29.06%。2017年2月22日,“长春燃气”价格达到9.86元。

  在此期间,账户组期初持有“长春燃气”0股,期间买入126,737,280股,买入金额1,155,329,782.41元,期间卖出126,737,280股,卖出金额1,172,964,006.82元,期末持股0股。账户组操纵“长春燃气”股票价格获利15,897,325.94元。

  许峰律师认为,参考类案,根据证券法规定,在2017年2月8日至2017年3月1日期间交易长春燃气股票而受损的投资者,目前已可发起索赔,最终索赔条件法院依法认定。许峰律师此前已代理匹凸匹投资者索赔鲜言操纵民事赔偿案、已代理文峰股份投资者索赔徐翔、文峰股份等操纵民事赔偿获得过胜诉判决。(长春燃气维权入口)

  此外,正威新材(维权)(002201)投资者索赔案也还在持续推进。2024年5月24日晚,正威新材公告收到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证券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证监会决定立案。

  同在2024年5月24日晚,正威新材公告收到证监会会江苏监管局下发的《江苏证监局关于对江苏正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王文银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经查,正威新材存在以下违规问题:

  深圳翼威新材料有限公司系正威新材控股股东,截至2024年3月25日,持有127,400,00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9.55%。西安正威新材料有限公司系深圳翼威一致行动人,持有41,320,00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6.34%。2023年11月24日,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深圳翼威持有的34,396,100股正威新材股票执行司法再冻结(质押转冻结),冻结股数占总股本比例为5.28%。2023年11月27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深圳翼威持有的全部正威新材股票127,400,000股执行轮候冻结,冻结股数占总股本比例为19.55%。同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西安正威持有的全部正威新材股票41,320,000股执行司法再冻结,冻结股数占总股本比例为6.34%。上述股权被司法再冻结、轮候冻结事项属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应当及时披露的重大事件。公司董事长兼董秘王文银于2023年12月19日知悉该事项,但公司直至2024年1月12日才予以披露。

  深圳翼威持有的5.28%股份被司法再冻结及19.55%股份被轮候冻结的重大事件发生后,2023年12月28日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网络拍卖通知书》,拟就深圳翼威持有的20,996,100股正威新材股票(占公司总股本3.22%)进行公开拍卖。该事项属于前期股权被冻结后发生的可能对上市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进展,公司应当根据规定及时披露这一进展情况。公司董事长兼董秘王文银于2024年1月4日知悉股权拟拍卖情况,但公司直至2024年1月12日才予以披露。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认为,综合以上违法事实,根据证券法规定,在2023年12月19日到2024年1月13日之间买入正威新材股票,并且在2024年1月13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已可发起索赔。(正威新材维权入口)

  (本文由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立场。许峰律师,2008年起律师执业,执业服务范围涉及虚假陈述、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领域索赔代理。十几年来已代理近两百只股票的投资者胜诉或调解获赔,同期还在代理诉讼时效内近三百只股票的索赔案件,部分也已有胜诉以及调解获赔先例。执业证号:13101200810965495)(许峰律师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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